1、
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;
2、 接受民事法律事务、知识产权法律事务、房地产(农村宅基地)法律事务诉讼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;
3、 接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;
4、 代理刑事、民事、商事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;
5、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参与各项民事调解活动;
6、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代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;
7、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代为注册商标;解答各类法律问题、代为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以及与法律有关的其它文书。